1)105、第 105 章_女配风华绝代(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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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五章

  沈存剑瞥了一眼六皇子。

  暮春三月,春风微暖,此时又是正午,六皇子的衣服穿的并不多,只着一件普通的皇子服,皇子服是修身窄袖的,当他把手放在桌上时,便微微露出一截白生生的胳膊来。

  茶杯被打翻后,他的手臂与衣袖便沾染上了茶渍,像是泪痕一般印在手臂上,越发显得肌肤白如美玉。

  沈存剑眉头微动。

  他记忆里的那个人,也有着这样的美玉一般的肌肤。

  原本因六皇子的优柔寡断而生出的几分不耐,此时被那亮眼的白冲散了不少。

  沈存剑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罢了,面前的六皇子不过十三四岁,正是少年人懵懂无知的年龄,犯上一些错误也使的,日后他细细地教着他也就是了。

  沈存剑轻啜一口茶,道:“都道长公主是大夏栋梁之才,以一己之力支撑边关数年,让北狄不得南下,保大夏边境长治久安,而我瞧着,不过是地位使然罢了。”

  六皇子蹙了蹙眉,看了看沈存剑。

  他对沈存剑,是敬畏多于亲密的。

  沈存剑的心太狠,狠过他所认知的每一人。

  长公主与程彦岂是好相与的角色?况又有李斯年在一旁虎视眈眈,可这种情况下,沈存剑依旧成了左冯翊,且让自己的门生顾群继任了光禄勋的位置。

  光禄勋掌皇城禁卫,左冯翊是京师三辅之一,这两个位置至关重要,素来是夺嫡之争的重中之重,能决定一场宫变的成功与否。

  可是这两个位置,却被沈存剑悄无声息地拿下了。

  而且直到现在,程彦与李斯年尚且不知沈存剑是他的人,在帮助他夺嫡,仍把沈存剑当做游离于夺嫡之外的世家子弟。

  这便是沈存剑的厉害之处。

  沈存剑比韬光养晦更为厉害的,是沈存剑的心狠手辣。

  他的母妃早死,又不得天子宠爱,这些年,他在皇城之中过得分外艰难,是沈存剑,不留痕迹地除去了那些与他为难的人,且让他的处境不曾发生任何改变,在外人眼中,他仍是那个受宫人欺凌,需要丁太后庇护着的六皇子。

  正是因为如此,程彦与李斯年才不曾将他看在眼里,没有把他当成对手。

  在他的认知里,程彦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人物了,斗崔莘海,除杨奇文,废李承璋,杀天子宠妃,远比他这帮兄弟出色的多,可这样的一个程彦,却被沈存剑瞒在鼓里,那么沈存剑,又该是何等的人物?

  无枝可依的他,注定要对沈存剑心生敬畏。

  六皇子抿了抿唇,斟酌着说辞,道:“先生,长公主镇守边关多年,非一般人所能及,先生这般看待长公主,只怕不妥吧?”

  长公主的兵变逼宫,中间虽然有程彦的从中作梗,但此事仍能体现出长公主的杀伐果决——以一个不受宠公主的身份逼宫,岂是寻常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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