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一)_夜明珠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春末夏初,也不记得是什么具体日子。

  今天是见老大的日子,听说老大很年轻,还是今年才接手的。

  “李哥……”我几步追上了前面的矮子,尽量让自己的微笑更加柔和些,“来,抽根烟!”

  “叫我石头吧,会里兄弟就不见外了。”面前矮胖的青年比我所见过的老实人还憨厚点――起码外观上我认为他更适合做小饭馆里的师傅。

  我,无名小卒,或者说,只是某些人眼里吃饱了没事干的所谓新新人类。

  为了让自己那突奇想的小说能有个更直观的生**验,我“毅然”选择加入隔壁街区的那伙人,也去潇洒一次,看看这“打、砸、偷、抢”的日子到底有多刺激。

  为此,我不惜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下。

  先,就是把我那副眼镜给扔了,换了隐型的,不过这段时间某知名品牌“隐型眼镜清洗液”闹出的风波让自己戴着有点不塌实。

  然后,锻炼了几天的眼神和表情。听说大凡出来混的人,脑子可以笨点,但表面气势可必须够,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要学会“用眼睛杀人”,很明显,自己以前眼镜带多了,目光聚焦效果太差,估计注定只有当小弟的份,真是情何以堪啊。

  说实在话,我还真担心今天的事儿。因为我的直属上司李小兵要带我去见老大了,好象……好象叫什么林熙明。

  某些题材的电视电影也看了不少,估计这个林老大也该是个厉害的人物,这伙人一说起他们的老大就个个肃然起敬。

  “楞什么,走这边!”石头拍了下我的腰。

  我觉得腿肚子有点哆嗦,总觉得自己是羊入虎口了。

  其实挺后悔当初这个打算的,我写什么不好,偏偏打算写混混!?其实我该写种马文的,这样的话,估计为写作寻找素材的生**验就会更丰富些……

  ……

  ……

  会面的地方是另一个平民会成员的家,很旧,一走进去就一股子陈年老袜子的酵味,家具脏得都可以刮下一层泥,角落里的拖鞋有一支没一双的。

  看样子阳气很盛啊,是个不错的地方!这个环境已经让我酝酿出了点混混的味道了。

  “老大,伯伦希尔来了,这小子还行,挺讲义气的!”

  石头在为我贴金了。所谓的讲义气,不过是这几天为套近乎,半夜的吃喝消费都是我掏的钱。

  为了打入敌人内部,这点牺牲我是懂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抽烟吗?”

  对面躺在床上的少年只是瞥了我一眼,就继续去看电视。

  他就是老大!?面前的林熙明和我想中差了十万八千里。

  年纪,最多十七八岁。宽松的牛仔服,小号运动鞋,瓜子脸,大眼睛,外加小鼻子小嘴的,一头略微零散的头比我的长多了,几乎快要到肩。好象现在都流行男的留长了,听说叫什么“中性气质”。

  请收藏:https://m.xbqu.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