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四)_夜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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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石头和大海的表情很奇怪,在高兴的同时还带着一种惊愕。

  林熙明只是静静地看了我几秒,嘴角突然翘起一丝微笑,然后若无其事的把手里的战利品顺手递还给一边的石头。

  我想做为林熙明这样的老手肯定能猜出石头上交的小包里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许是信任石头的身手绝对不会让他失望。

  “还以为你不会来了。接到我的短信了?”林熙明摸出一根烟,然后转身朝一辆汽车尾部绕去,因为那个角落的谈话隐蔽性简直太适合了。

  “呵呵,不错啊,伯伦,这一身哪来的?你小子财不露富啊,穿起来是个摸样!”石头紧拽着那个包,丝毫没顾及我此时的表情是如何的古怪。

  大海死盯着我一身打扮,态度和他平时差不多――对我总是不冷不热,谈不上要好,但也未必讨厌我。

  真该死,我不是已经习惯和他们一伙称兄道弟了吗?怎么突然之间会把他们当成潜意识的“对立者”在看待?

  在他们三人同时转身朝角落走去的那瞬间,我忽然觉得全身一阵不自在。这不叫心虚,本就虚假的“混混身份”在刚才酒吧大厅里短短一个小时后似乎开始破裂,天生对社会阴暗面的厌恶通过这抢包的事情,自然而然让我对早已熟悉的林熙明、大海和石头萌了第一丝不满,哪怕我在之前甚至已经对他们自由不拘束的生活有了相当的理解。

  “老大……这包是我朋友的,给个面子……”我苦笑了下,在递上香烟给大海和石头的同时,对着林熙明露出了“征求意见”的表情。

  “伯伦,这包是石头拣的。”大海突然低声说了句,一边的石头在呆。

  “我都看见了,是我朋友的,女的。”虽然和他们的相处我能理解这样的狡辩对一个混混来说有多简单有多正常,但心里还是冒起了无名火,“东西给我!”

  “哦?”林熙明有点诧异,手里的烟被他用力扭弯了些,然后转头看着“始作俑者”石头。“既然是你的女朋友,那这包还你!石头,把包给伯伦!伯伦,你的朋友们都混得不错……”

  “不好意思……刚认识的,一般的朋友而已,也是其他朋友介绍的。”我这句回答异常老实,完全没有个性。估计我已经放弃和他们讲“道理”了。

  “哦。”石头想都没想,就递过手,那只亮黄色的漂亮小手包在石头的粗糙大手掌里看起来依然是那么可爱。

  “今天没事了,我们去其他地方玩玩!”林熙明丢下了烟,语气很平静,双手插在裤子兜里朝大门方向走去,石头和大海略微看了我一眼,也急急跟了上去。

  他应该看出什么了,我现在的摸样,我现在的表情,就是傻子都会想出很多名堂。

  低头看了眼我身前的西服衬衫领带,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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