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挖坑(二)_偶像训练营金牌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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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曦:“宋总的意思是让我去拿下这部小说的版权?

  这么说的话,这部小说拍成电视剧的版权就只能属于我们公司名下了?”

  宋威瀚:“不是这个意思。”

  林曦:“那是什么意思?”

  宋威瀚:“这部网络小说的作者,我已经用了很多方法了,但就是找不到,联系不上,版权的问题,没有办法拿下来。”

  林曦:“这部作品没有签约吗?如果签约的话,直接找网站不就好了?”

  宋威瀚:“就是没有签约,属于驿站作家。”

  林曦:“那你的意思是?”

  宋威瀚:“我有两种设想,第一,这部网络小说的作者已经不在人世了,他也并没有把这部作品留给他的后人,也没有跟他的后人说这部作品的事情。

  或者是说刚开始的时候这部小说的销量不怎么样,他的后人没有去在意,导致忘记了这部网络小说的存在。

  毕竟这部网络小说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在目前的这个网站上发布,这部网络小说完结以后,也没有见作者,再有什么新的作品发布。

  而且换笔名也说不过去,就算换了笔名,目前,这部小说的人气这么高,这部网络小说的作者,怎么可能舍得舍弃。

  第二,这部网络小说的作者对这部小说有什么执念,不想卖这部小说的版权,所以一直不肯联系我们。

  如果是第一种设想的话,我们可以给发布这部作品的网站一些酬劳,拿下这部作品的版权,如果后期有人找上门,核实之后,我们再给一些补偿。

  第二种的话,我们先拍,依旧是给发布这篇作品的网站,一些酬劳,等到这部作品的作者找到我们,我们再给他稿费。

  电视剧的版权,我们两家公司各占百分之五十,一起合作。”

  林曦:“先斩后奏?这不好吧?多不尊重作者。传出去也不好听。

  这事我不干,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宋威瀚:“问题是找不到人,这部作品我从三年前就开始关注了,就是一直拿不下来。”

  林曦:“怪事年年有,今年非常多,既然有不喜欢钱的。

  说到钱这个事情,那万一这个作品的作者不差钱呢?

  他就是想跟你打官司,这么一来的话,我们两家公司岂不是要遭殃了?

  你这不是坑我嘛。”

  宋威瀚:“怎么能这么说呢?风险大,利润高。

  万一是前者呢?

  我们现在要是不抓紧拿下,万一被其他人拿下,我们就亏了。”

  林曦:“这种方法太冒险了,我们还是再联系一下作者,跟作者谈妥了,拿下版权比较好。”

  宋威瀚:“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找不到这个人。”

  林曦:“你找不到,那是你自己的事,不代表我找不到。”

  宋威瀚:“你要是能找到这部网络小说的作者,所有版权归你,我不跟你抢,到时候只要让我公司的演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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